
在当今健康意识日益提升的时代,那些依据传统既能当作食品,又可作为中药材的食药物质相关产品,正收获越来越多人的青睐。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回应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04560 号《关于加快推动药食同源产品产业发展的提案》时明确表示,接下来将大力推进食药物质的 “健康声称” 与标准化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的食品里,严禁添加药品,然而可以添加食药物质。食药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协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在 2021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并印发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其中明确指出,食药物质指的是在传统上被当作食品,并且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质;除了要通过安全性评价来证实其食品安全外,还必须契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时还明确,扩增或者修订食药物质目录,主要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建议,并且要提供传统食用历史证明、食用安全性评价等材料。
我国的食养、食补有着悠久的实践历史,并且在广大群众中拥有深厚基础,还结合中医理论,逐步形成了一套愈发完善的食品养生文化。消费者在挑选食品时,往往十分关注其是否具备健康益处。发展带有健康声称标识的食品,既顺应了群众的需求,又对产业发展有所助力。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从法律规定、公众需求、产业亟需等多个方面展开组织研究,当下正积极推进从获批的食药物质入手,借助食品数字标签等形式,适度体现 “健康声称”。
食药物质作为传承和弘扬我国传统饮食文化的关键载体,数十年来,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持续对食药物质的管理进行规范,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和技术审查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基于食药物质作为食品使用的目的,从 2023 年起,针对新公布的食药物质目录,均对应设定了铅、镉、砷、汞等关键食品安全限量指标。与此同时,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业力量,针对以往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物质展开研究,稳步推进食药物质配套标准等相关工作。
在过去几年里,国家卫生健康委着眼于传承和发扬传统食养文化,助力地方食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分 3 批将当归、黄芪、党参、铁皮石斛、化橘红等 19 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持续强化对食药物质的动态管理。并且,鼓励和指导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全面了解辖区内食药物质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立足自身职责开展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提出修订增补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并提供安全评估资料,为食药物质的转化应用以及地方食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国家卫生健康委表明,下一步将继续立足法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大食物观和高质量发展理念,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做好食药物质目录的动态修订工作,大力推进食药物质 “健康声称” 和标准化建设,为传承和发扬我国传统食养文化、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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